本市居民如何办理“摩转汽”?
发布时间:[2006-09-08]  

2006年5月13日起,本市开始办理2006年度“沪A、沪B号牌二轮摩托车有效额度转换客车额度”。

  办理对象:本市居民持有“沪A、沪B号牌二轮摩托车有效额度”(不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沪A.R摩托车)。

转换额度条件:1、已办理报废手续的“沪A、沪B号牌二轮摩托车有效额度”且在有效期内的。2、失窃摩托车在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办理失窃登记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

办理额度转换登记地点: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福州路108号(近四川中路)]

办理额度转换登记必须提供的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身份证上号码为15位的,还需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家庭地址页和机动车所有人页。2、如属报废摩托车,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机动车注销(报废)更新证明》地二、四联和《上海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3、如属失窃摩托车,需携带有效《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第二、四联原件。4、如持有2004年10月1日之前旧版报废证明或失窃证明,则需到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档案科换领《上海市机动车更新上缴额度证明》,并携带该证明第一、二联原件。

办理额度转换登记时间:每周一、二、三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