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获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可以从事哪些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发布时间:[2009-08-11]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