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创建文明行业目标要求
发布时间:[2001-09-13]  
信息名称 出租汽车创建文明行业目标要求
索 取 号 AD5901000-2004-003 产生日期 2001-09-13

上海出租汽车创建文明行业目标要求

 

1、      创建工作目标:关注京港,保持国内领先;

                   瞄准东京,力争国际一流。

创建文明行业口号:为您提供亲切、舒适的服务。

2、创建文明行业“六好”标准:

管理有序效益好;先进典型示范好;遵守法规安全好;

文明服务执行好;设施齐全环境好;市民满意信誉好。

3、创建文明行业服务规范:

安全:遵章行驶,规范停靠,平稳驾车;

服务:开口迎送,合理收费,交谈得体;

设施:标志醒目,座套洁白,设施齐全;

仪表: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调度:语言规范,派车及时,调度准确。

4、创建文明行业服务承诺:

1)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可拒付车费。

2)驾驶员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的,可拒付车费。

3)驾驶员在营运途中吸烟,可拒付车费。

4)驾驶员拒绝使用TAXI龙卡,可拒付车费。

5)驾驶员不按乘客要求开启空调,可拒付车费。

6)驾驶员多收费,经查实可退一奖二(即退还多收的金额,并奖励两倍多收金额)。

7)出租车在起步费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

8)“出租汽车热线”(63232150)对乘客投诉实行三告知(立案告知、过程告知、结案告知)。

9)营业站点和调度室有车必供、按序调派。

10)企业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必须兑现。

5、出租汽车热线、行业监督电话:6323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