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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11-20]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信息名称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的批复
索 取 号 AH1300000-2009-210 产生日期 2009-11-20

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并报交通运输部同意(交水批〔2009724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项目。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四、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水系普通货船运输。

五、运力规模:从国外购置普通货船1艘,30000总吨。本批准事项有效期为1年。所购船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

六、筹建有效期为1年。

你公司应在筹建有效期内购妥船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配齐相关管理人员。

筹建完毕,请到我局办理开业手续。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