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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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关于调整对外接待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31]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对外接待时间从2012年1月4日起调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