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非许可项目)
发布时间:[2010-07-23]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项目名称】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非许可项目)
【办理机构】上海市地方海事局
各区(县)地方海事部门
【办理地点】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业务受理中心(中山东一路13号一楼)
各区(县)海事业务受理中心
【办理依据】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持有我局签发的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提供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二张近期直边正面5cm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D流程四
【牌证发放】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备注】

 

附件名称 描述信息
D流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