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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许可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1、作业申请主体应当是建设单位;
2、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如下: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
3、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的,其作业方案应当征得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建造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从事打桩、挖掘、地下顶进、爆破、架设、降水、地基加固等施工作业;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活动。
【提供材料】
1、《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可在上海城市交通网下载);
2、有效期内的作业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作业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4、含地形及相邻轨道交通位置的1:500施工图建筑总平面图。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除外。
【办理流程】流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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