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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变更 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变更
其中:1、单位名称变更
2、注册地址变更
3、法定代表人变更
4、经济性质变更
5、停车场地变更
6、经营范围变更(含经营范围类、项的增加、减少,经营范围的终止)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3、《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
5、《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取得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
2、申请停车场地变更的,还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中对停车场地的技术要求;
3、拟投入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需符合交通行业标准。
[提供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含企业兼并、重组、收购)需要提供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1、《道路货物(含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表5)
2、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
3、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如涉及企业兼并、重组和收购的还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停车场地变更需要材料
1、《道路货物(含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表5)
2、新停车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3、租赁场地的,还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租赁
4、提供停车场地符合消防规定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5、停车场地照片
(三)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
1、增加经营范围类、项需要提供的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表4)[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另提供《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表3)];
(3)拟申请增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类、项的运营方案;
(4)拟投入与增加经营范围类、项相适应的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廊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情况。
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己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上海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凡申请运输爆炸、固体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感染性物品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使用厢式车),并提供通讯工具配备名册和运输危险货物专用车辆配备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材料;
(5)拟增加驾驶人员、装载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拟聘用外地驾驶人员的提供在本市公安部门办理的登记证明材料;
(6)拟与增加经营范围类、项相适应的停车场地的证明材料;
(7)配备有与增加经营范围类、项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的证明材料
(8)有与拟增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相配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①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②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④应急预案。
2、减少经营范围类、项及经营范围类终止需要提供的材料:
(1)《道路货物(含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表5)、(经营范围类终止的一式四份);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营范围变更审核表》(表8);
(3)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相应变更车辆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
20个工作日(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停车场地)
[收费标准]许可证18元,《道路运输证》每套12元(主证6元、副证6元)
[办理流程]流程二
[牌证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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