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客运包车回程载客(备案制)
发布时间:[2008-10-29]  
【项目名称】外省市客运包车回程载客(备案制)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点】上海市城市交通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
【办理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已取得车籍所在地省际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
【提供材料】
序号
资料目录
1
《外省市客运包车回程载客备案登记表》原件3份
2
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
3
来程包车票或包车合同、发票复印件各1份
4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牌证发放】 《外省市客运包车回程载客备案登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