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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7-02]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
索 取 号 AH1300000-2009-144 产生日期 2009-07-02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25号),对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的通知》(沪府办〔200955号),结合市交通港口局承担18项牵头工作(其中独立牵头或第一责任单位12项)、11项配合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软环境建设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构建上海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落实“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振奋精神,创新管理,推进上海港口与社会、经济及环境协调发展,推进上海港口与周边港口差别发展和联动发展,推进上海港口实现国际化、法制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全面履行港航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促进区域港口合作联动,努力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与国内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国际航运枢纽港;推进集疏运设施建设,努力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快捷高效、结构优化的现代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营造港航发展软环境,努力形成便捷、高效、安全、法制的港航运营环境,支持港口与航运业务发展;提升现代航运服务水平,努力形成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增强港航资源支持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推进机制

(一)建立联动推进机制

1、在国家、上海市协调推进机制的框架下,明确局对口市推进小组分管领导、联络员。

2、局内部成立市交通港口局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孙建平局长、李文辉书记任组长,朱建华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项措施。同时,局与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建立纵向联动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争取政策支持与业务指导;与本市相关委、办、局建立协调机制,促进横向配合与联动。

(二)研究相关政策配套

3、针对政策特性,分类制定配套政策。对创新突破类政策,按照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操作执行;研究完善类政策,根据已经明确的方向性意见开展探索研究,争取先行先试;对举措项目类政策,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四、近期主要工作任务

(一)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的通知》,重点实施12项局为独立牵头和共同牵头的第一责任单位的具体措施,计25项工作任务:

1、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编制实施长三角地区港口规划。

1)依托有关部门编制的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开展长三角地区港口现状和发展模式研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长三角地区港口规划,促进长三角地区港口资源优化整合。

2、积极支持上海市港口、航运企业与我国沿海及长江沿线港航企业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跨区域联合。

2)继续在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领导下,完善现有长三角十六城市港口管理部门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责任分工,深化港口建设与规划、港口市场监管、港口安全与环保、港口信息与培训等方面的合作研究,推进区域港口合作和联动发展。

3)进一步发挥长三角港口发展研究中心功能,充分利用港口管理部门与高等院校的产学结合优势,打造服务长三角港口科学发展的研究平台。

4)深化长三角港航合作网建设,在资讯发布、工作交流、港航合作、信息增值等方面,实现长三角港口管理部门网络共建、信息共享。

3、推进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区和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推进黄浦江沿岸港区功能调整和专用码头资源整合。

5)推进紧邻东海大桥的洋山西港区开发,2011年建成第一批泊位,2012年再建成一批,至2013年全面建成,促使洋山西港区形成江海联运集散中心。

6)全面推进上海港外高桥港区六期工程建设,2009年内主体工程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同时推进外高桥港区七期前期准备工作。

7)根据上海港总体规划,全面调整黄浦江沿线老港区的功能布局;进一步推进专用码头逐步对社会开放,提高码头资源利用率。

8)全面建成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并投入正式使用;加快推进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建设,2010年内完成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及其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水域部分)建设。

9)开展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管理及发展调研,在原有调研基础上,深化港口岸线资源利用状况、潜在能力和管理效能研究,分析港口岸线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现有岸线资源高效利用及新增岸线管理的发展方向和实施原则。

4、研究制定促进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发展和市场培育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10)研究两岸海运直航后,对上海港水水中转的影响,制定促进上海港水水中转业务发展和市场培育的对策措施,建立符合实际的推进机制。

11)建立长三角内河集装箱运输协调推进机制,实施鼓励政策,提高长三角腹地集装箱货物从内河进入上海港的比例。

12)支持上海港务集团推进长江战略,发展沿海和近岸支线。

13)努力营造提升口岸环境,吸引国际班轮公司把上海港作为重要的干线互转节点,并采取必要的鼓励手段。

14)推进江海联运市场环境建设,完善港航基础设施,实施船舶规范标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5、进一步梳理调整干支船舶进港成本,形成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港口收费体系,吸引更多航运公司的船舶挂靠上海港。

15)培育建立港口企业间适度竞争机制,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质量、效率和降低成本,保持口岸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收费合理。

16)作为政府职能局,适度干预和调控垄断价格。在供过于求时,减缓低于成本价格的恶性竞争。

6、建立动态的价格机制,鼓励外贸集装箱在上海转运。

17)利用政府信息上优势,掌控供需动态信息,研究供需关系,运用行政手段改善供求关系。

7、培育航运经纪人,研究建立航运经纪人资格准入和审核制度。

18)开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航运经纪人现状调研,了解航运经纪人市场需求。

19)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经验,研究建立航运经纪人资格准入和审核制度。

8、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出台全国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管理规定》,开通全国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

20)充分发挥并不断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航运信息发布、航运政策研究等服务功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建设全国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在上海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场。

9、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开展船舶交易签证、船舶拍卖、船舶评估等服务。

21)扶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功能提升,研究实施船舶交易签证、船舶拍卖、船舶评估等服务。

22)争取交通运输部早日恢复派遣司局级的航交所副理事长,推进国家级航交所的功能发挥。

10、推进相关信息平台向长三角区域及长江干线港口拓展。

23)设立专项课题开展研究,发挥现有港航EDI和电子口岸平台的整合优势,借助交通运输部与上海航运交易所网站的资源,扩大其应用范围,实现区域平台共享、功能联动,尽快拿出实施方案。

11、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增强洋山港枢纽地位。

24)操作办法制定后,联系海关共同推进,本着先易后难原则,争取2009年内有航线先行先试,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12、进一步规范邮轮船供市场。

25)开展邮轮市场管理模式研究,规范邮轮代理、船供市场,优化邮轮业务经营环境。

(二)局作为共同牵头单位要实施6项具体措施,完成11项工作任务:

13、建设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铁路路网建设。

26)根据《上海内河航运发展规划》,掌控航道整治工程和配套港区建设进度,年内重点推进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和配套码头,力争今明两年内完工;加快推进苏申外港线、杭申线两大内河改造工程,尽快形成贯通江浙的高等级内河(或水上)集装箱通道。

27)建立既有内河航道定期测量、正常疏浚养护等日常维护机制,拓展资金渠道,落实配套经费,保证既有航道通畅。

14、完善一门式服务和收费方式,改进和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形成标准程式服务管理。

28)整合网络资源,完善港航业务网上审批行政信息系统,缩短办理时间,优化行政许可流程。

2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管理相对人,深入推行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

15、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发挥上海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上海电子口岸平台叠加整合优势,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30)开发建立上海航运交易所自有知识产权的航运统计及信息数据库。

31)请交通运输部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成为行业的数据中心、信息中心。以发布交通运输部令的形式,请全行业(船公司、船代、港口等)在向海关报送有关数据同时,通过上海航运交易所自行设计开发的数据平台报送交通运输部。

16、组织对航运发达国家(地区)航运支持政策进行专项研究,开展国际研讨交流。

32)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航运支持政策。

33)牵头组织港航发展国际论坛,了解国际港航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交流港航发展的措施。

17、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对以上海为母港长期停靠的邮轮给予规费优惠。

34)开展对以上海为母港长期停靠的邮轮给予规费优惠的政策研究。

18、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境外国际邮轮公司在上海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和经营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的操作办法。

35)加强调研上海邮轮业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掌握发展动态,及时支持发展。

36)制定境外公司设立经营性机构和经营批准业务操作办法,并推动早日实施。

(三)局作为配合单位要实施11项具体措施,完成18项工作任务:

19、研究建立推进国际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的口岸监管模式。

37)配合牵头责任部门开展监管模式研究。

20、支持北外滩着力发展航运交易、航运咨询、口岸服务、航运仲裁、国际客运等航运服务业。

38)发展航运信息业,通过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吸引航运信息要素聚集。

39)促进航运人才加快集聚,从打造港航从业人员资质考试中心入手,建设航运初中级人才的权威认证中心,做大做强港航人才交流产业;利用专业研究机构和智囊资源,建设航运高级人才的孵化地。

40)打造全球航运业的运营操作中心,利用虹口的人才资源和商务成本等优势,吸引各类航运及相关企业将营运中心搬迁到北外滩。

21、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税费政策。

41)协助牵头责任部门开展航运税费政策研究。

42)全面倾听了解航运企业的需求,向税务、财政部门提供具有操作性的建议。

22、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船检、审批流程、船员雇佣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

43)倾听了解业内船公司的需求,为牵头责任部门提供建议。

44)协助牵头责任部门开展船检、审批流程、船员雇佣制度研究。

23、落实好对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免征营业税政策,扩大政策效应,吸引国内外航运企业注册洋山保税港区,促进国际航运企业的集聚。

45)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200961日起实施的优惠政策操作运行办法,帮助航运企业在洋山保税港区顺利注册。

46)走访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吸引更多航运企业到洋山保税港区注册。

24、落实好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相关营业税免征政策,促进航运仓储、物流服务业的发展。

47)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了解200961日起实施的优惠政策操作运行办法,帮助航运仓储、物流服务企业在洋山保税港区顺利注册。

48)走访相关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吸引更多航运仓储、物流服务企业到洋山保税港区注册。

25、配合国家各部门,研究开展启运港退税,选择长江沿岸和沿海重点港口,完善中转货物出口监管办法,制定启运港退税操作办法。

49)主动与牵头责任部门沟通,本着既有利于促进保税港区的发展,又有利于出口退税和海关监督管理,避免产生管理上的漏洞的原则,研究设计有利于海关监管的内河支线航线产品,协助制定操作办法。

26、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同意境外国际邮轮公司在上海设立控股或独资的邮轮公司,开展邮轮业务。

50)配合有关部门尽早制定境外国际邮轮公司在上海设立控股或独资的邮轮公司的实施细则,并帮助实施。

27、完善有关出入境管理办法,探索实现境外大型邮轮沿海港口多点挂靠。

51)配合做好鼓励境外大型邮轮公司多点挂靠等政策实施。

28、编制开发传播交易价格指数,进一步完善航运运价指数。

52)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在现有定期推出“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中国进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运价指数体系。

53)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与境外期货交易所合作,吸收境外机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

29、开展推出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的可行性研究。

54)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积极支持国内金融机构开展运价指数衍生品市场化研究和试点工作,开发数据可靠并不易被认为操纵的运价指数衍生品。

五、时间节点

2009年总体工作推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5月至6月,制定计划、动员启动阶段。

主要完成市交通港口局推进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若干举措的实施意见,成立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形成各分项工作推进计划。召开局动员大会,在全系统广泛动员,并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启动或继续推进一些工作项目。

第二阶段,2009612月,推进落实阶段。

确保按照各分项工作推进计划的时间节点,落实重点工作任务。2009年启动的项目,及时启动并跟踪进度;推进的项目,继续按计划落实;完成的项目,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三阶段,2009年底至2010年初,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开展成效评估,对启动或推进项目,考核完成进度;对已完成项目,开展实际成效后评估,既总结经验,又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同时按照市政府部署和有关要求,编制新一年度的推进计划。

 

 

 

 

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