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港口局切实做好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准备
发布时间:[2009-12-04]   来源: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据上海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工作的建议方案,拟在武汉——洋山、青岛——洋山直达航线上各选定一艘干线船公司船舶先行试点。目前已落实推荐中外运长江有限公司为武汉——洋山的试点船公司,中海下属的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为青岛——洋山的试点船公司。
    11月26日,市交通港口局国航推进办、港务监管处、航务监管处联合召集启运港退税工作准备情况座谈会,与中外运长江公司、浦海航运公司就实施试点工作中海关监管船舶及替补船舶、启运港本地货源揽货、与启运港港口单位协调等方面情况交换意见。
    在洋山港试点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方案里重点争取的政策之一。所谓启运港退税政策,以洋山港为例,是指国内货物只要确认离开启运港口发往洋山港中转至境外,即被视同出口并办理退税。出口退税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外贸补贴政策,目前中国对报关离境以及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出口货物实行出口退税。上海积极争取这项政策,有望为洋山港吸引更多的中转量,尤其是争取部分发往釜山港等境外港口中转的货源,从而保持上海的“先发优势”。
    就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工作,我局在会同上海海关、市税务局进行多次研究的基础上,于9月底形成了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方案并专报杨雄常务副市长。杨雄常务副市长审阅专报后,采纳我局建议,于10月下旬率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税务局、上海海关有关负责同志专程赴京分别拜访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进行专题沟通,请求中央三部门对相关工作继续支持。中央三部门支持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工作,近期正在开展专题调研,将尽快形成具体操作方案。我局将继续做好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港航方面试点准备,协助配合上海海关、市税务局相关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实质启动。